
化工企業如何安全使用封頭的措施
2013-09-06 10:42:19
通報要求,深刻吸取事故教訓,切實加工企業生產工作。通報作出如下要求:
嚴格化工裝置建設及運行的管理。化工企業要依據有關標準和規范進行裝置設計和設備選型,加強設備采購管理,裝置和設備的本質,從源頭上事故隱患;要加強試生產階段的管理,及時認真分析、研究解決試生產過程中出現的異常情況,對于反復出現的問題要先停產查清原因并隱患后再恢復生產。
狠抓化工企業檢維修環節管理。化工企業要加強危險場所直接作業環節管理,盡量避免封頭交叉作業,建立和完善拆裝盲板、動火、進入受限空間等危險作業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,明確作業流程和審批制度。作業過程中要加強現場的監護和檢查,嚴防物料“跑、冒、竄、爆”,盡量減少現場作業人員數量。
督促化工企業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。地方各級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化工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,持續深入地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,嚴格做到治理責任、措施、資金、期限和應急預案“五落實”;對重大隱患要實行掛牌督辦,并跟蹤落實。要進一步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生產、儲存封頭設施的監控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管理,切實落實責任、措施。
冬季生產管理。化工企業要針對冬季化工企業事故高發的特點,進一步加強生產工作。要落實干部現場帶班制度,加強基層干部、技術人員和操作人員對生產現場的巡回檢查,發現隱患和異常現象及時處理,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。要切實加強防凍防凝工作,對防凍防凝的部位要落實責任,加大檢查頻率,保溫伴熱措施發揮應有功效,封頭防止因凍裂、凍凝引發泄漏